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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中国海洋经济(国际)论坛—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我国海洋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强化海洋经济在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海洋学会、集美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定于2021年11月19日-2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联合举办“2021中国海洋经济(国际)论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

“论坛”重点围绕“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议题,针对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与海洋新旧动能转换对策、区域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与平台载体建设、新基建与海洋产业智慧化、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海洋产业绿色发展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与共享机制设计、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与“一带一路”发展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对策建议和政策主张,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会议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海洋学会、集美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承办单位:集美大学财经学院、集美大学海洋产业经济研究院、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经济分会、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生物资源专业委员会

三、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19日报到、21日下午离会)

四、会议地点:

地点:厦门杏林湾大酒店(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301号

五、会议主要内容:

11月19日全天会议报到,11月20日上午开幕式及主论坛报告,下午分论坛报告;21日上午集美学村现场调研 ,21日下午离会。

六、论坛征稿文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投稿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全文,投稿邮箱:cyb@jmu.edu.cn(投稿时请备注“***参加2021中国海洋经济(国际)论坛征文”字样,并抄送到邮箱:jmuzwt@126.com)。论文排版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一)。

七、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请各位参会代表于10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表以电子版的方式会务组邮箱:jubeihuizhan@163.com,并请按时报到。(注:逾期将不能保证房源)

八、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食宿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

论文接收: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朱文涛,电话:13724115170,

 寒,电话:13799760143;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马老师,电话:0532-66783726

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经济分会秘书处:

文老师,电话:0532-66783763  

苑歧雪,电话:17806299512  

 晨,电话:18853859750

会议住宿等后勤服务

杨素丹,电话:18950186077

黄新余,电话:18965125547

 

附件:1.2021中国海洋经济论坛.pdf

    2.中国海洋经济论坛参会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