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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函学字2021〕47号  

中国科协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
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民函〔2021〕32号)转发给你们,请将中央有关精神和政策要求传达到学会党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各全国学会要全面摸排学会计划开展和已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中央批准或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报备,不得开展任何类型的评比表彰,在未纳入科技奖励报备清单之前,暂停开展各类成果、人才、论文等奖励活动,严格杜绝以庆祝建党百年的名义开展各类面向行业和会员的评比表彰。要针对今年学会活动较多的特点,加强对学会主办、承办和参与论坛、会议、展览、研讨等活动的审查,严格履行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序,加强对学会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和指导,认真排查风险点,制定工作预案,共同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请各全国学会分别于5月30日、8月30日、11月30日前将评选评奖自查和整改情况及相关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中国

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原件请一并发送至xhfw@cast.org.cn)。若无上述情况,也须按照“零报告”要求上报。

联 系 人: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会组织处  戚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  徐  腾

联系电话:62103382  68571435

电子邮箱:xhfw@cast.org.cn

 

附件:全国学会评比达标表彰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中国科协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全国学会评比达标表彰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     日)

是否存在违规举办

评比达标表彰

是否借建党百年

之机违规评选评奖

违法违规事实

整改情况

备注

学会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请各学会根据自查和整改等情况如实填写上表,分别于5月30日、8月30日、11月30日前将评选评奖

自查和整改情况及上表报送至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原件请一并发送至

xhfw@cast.org.cn)。

2.如学会不存在上述情况,请在表中相应位置填写“无”,并按时报送。